龙岗区采取四项措施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加快推进龙岗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市、区政府为民办的民生实事之一。今年,龙岗区需完成33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6家,下半年完成27家。上半年改造6家的工作任务已提前完成。下半年截至9月10日,已改造升级竣工的市场有5家(待组织验收),正在改造的有15家,有7家市场已完成图纸设计,将于9、10月份陆续动工改造。
据悉,今年龙岗工商分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坚持政府鼓励、企业运作;政策扶持、效益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指导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进度:首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全区33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原则、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具体措施、补贴标准和责任制度,为加快进度、确保改造升级质量奠定了基础。其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建立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充分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了工作进度。第三,分类指导,树立典型。龙岗工商分局根据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类别的不同,出台工作指引,实行分类指导;树立示范典型,组织参观学习,让市场开办者切身感受改造升级给市场带来的好处,坚定各方信心,增强工作主动性。第四,及时验收,兑现政策。4月26日,龙岗工商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验收工作。对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未达到改造升级标准的农贸市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市场开办方限期整改。对改造升级工作落实到位,达到改造升级标准,通过复查验收的5家农贸市场,按照超市400元/平方米,街市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及时将补助金302.24万元发放到市场开办单位,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各开办单位加快改造升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