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变更机构名称和执业地址的批复
深宝卫健医政〔2021〕97号
关于同意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变更机构名称和执业地址的批复
深圳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机构名称和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登记的通知》(深卫计医改〔2015〕146 号)的要求,该医疗机构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办了商事主体名称为“深圳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的营业执照。
二、同意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的机构名称由“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变更为“深圳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
三、同意李小燕西医内科诊所的执业地址由“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1区安乐二街86-82号B号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乐社区41区安乐二街82号101”。
四、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五、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