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湾街道海虹社区党委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蓝天白云的空气质量是珠海市民共同的期盼,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贯彻并落实好《关于珠海市香洲区2019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的公告》精神,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维护社区稳定,为大气污染治理作出贡献,海虹社区党委多措并举,积极向辖区居民做好思想宣传工作。
1、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四家物业公司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书》,告知加强本单位员工(居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社区安全专干对辖区有可能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并对所有三小场所派发《抵制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一封信,告知店主及员工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烟花爆竹非法行为;3、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平台推送温馨提示,提示居民注意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4、在社区门前和辖区内背街小巷的醒目位置张贴香洲区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的通告,并悬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的宣传条幅。
海虹社区党委坚持全面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氛围,让更多的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应的管理条例,同时,我们还将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在欢庆佳节之时切莫忽视防火安全,共建平安社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绿色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