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A2017002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龙华街道,用地面积155046.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2017年9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7-0027号),其许可内容为:
规定建筑面积10604.1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500平方米,值班宿舍885.***平方米,加药间244平方米,污泥浓缩脱水间708.8平方米,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990.86平方米,加甲醇间19.20平方米,甲醇储库115.54平方米,补水泵房配电间226.80平方米,仓库296.20平方米,车库303.50平方米,机修间296.40平方米,传达室37.00平方米。新增污泥脱水间3275.06平方米,进料泵房及调理池699.75平方米,PAC加药间570.46平方米,储泥池48.16平方米,外来污泥储仓386.78平方米。
深圳市水务局来文办理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其变更内容为在原有规划指标基础上新增建筑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变更后指标公示如下:
一、变更后指标
规定建筑面积18607.8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500平方米,值班宿舍885.***平方米,加药间244平方米,污泥浓缩脱水间708.8平方米,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990.86平方米,加甲醇间19.20平方米,甲醇储库115.54平方米,补水泵房配电间226.80平方米,仓库296.20平方米,车库303.50平方米,机修间296.40平方米,传达室37.00平方米。新增污泥脱水间3275.06平方米,进料泵房及调理池699.75平方米,PAC加药间570.46平方米,储泥池48.16平方米,外来污泥储仓386.78平方米,曝气生物滤池综合体3890.81平方米,高效沉淀池综合体5622.52平方米。
二、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10天(2020年4月25日至5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项目现场和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或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23313912;传真23335710
***:LA-2017-0027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4月25日
***
LA-2017-0027位置示意图.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