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组织开标准庭的庭审观摩活动
、17日上午,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南昌市市本级和辖下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领导、仲裁员30余人全程参加省院庭审现场观摩。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省人社厅“转、进、强”活动精神,旨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质量,提升仲裁员庭审水平,做到“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实现“阳光仲裁、和谐仲裁”。标准庭庭审从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仲裁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仲裁庭辩论、仲裁庭调解到庭审结束,均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九项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参加观摩的南昌市市本级、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庭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自由发言,交流办案经验,交换办案心得,讨论疑难案件,在宽松的气氛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与办案水平。最后,大家纷纷表示,省院开展的标准庭观摩活动,为仲裁工作人员构建了一个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进步的良好平台,今后将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实现从“观摩标准庭”到“办标准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