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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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依法决定:
任命连军怀、郭文东、林满棠、吴庆林、王永强、付学嵘、杨子华、袁钰钟同志为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龙倩虹、邹哲华、王辉、官锋、林雪、吴楚楚、梁俊辉、胡静、刘妍、何静、何冰清、黄小华、何彦、刘静涛、陈锐钊、阎芸、涂丹、张媛、李柳、胡慧玲、尚静、高小丽、陈小红、刘锐、张晓光、李璐、魏泽琼、柳海涛、陶雪松、逯晓枫、王庄、黄绪喜、殷耀华、刘哲、金圣春、江涛、陈蕾仰、贺琼、张倩、刘金燕、杨燕华、刘艳艳、毛娜、宋巧仙、任芊妍、朱梨、刘洪印等47名同志为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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