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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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近期,我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行动中,依法扣押了一批因涉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财物。我局于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发出公告,促请下列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七日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接受调查处理。至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止,下列经营者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我局现促请下列经营者三十日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领取被暂时扣押的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对暂扣物品将依法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涉案当事人名单:
当事人 | 案发时间 | 当事人经营场所 | 扣押物品情况 |
何倩兴 | 2012-9-12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水埗桥南街8号 | 铁钩30个 |
朱德顺 | 2012-9-12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陈家大街新屋坊大巷12号 | 挂钩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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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20: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