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送达撤销决定公告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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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穗南市质监管(工商)审公告字〔2018〕4号
广州互点广告有限公司、股东袁驰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18年3月 26日依法撤销了广州互点广告有限公司2015年09月25日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6)。
由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本局决定公告上述决定(详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你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撤销登记决定书》穗南市质监管撤字〔2018〕4号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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