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屏山县社保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屏山县社保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展城镇经济,完善社会保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2016年年初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有:财务股,养老保险股,征收大厅等办公室。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2016年年初在职人员编制数30人(其中:参公15人,事业15人)。年初实有在职人数30人(其中:参公15人,事业15人)。年初实有退休人员人数4人。
二、部门概况
2016年纳入预算编制单位共一个,其中参公单位一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初步预算378.75万元。
一是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96.7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3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5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初步预算182.03万元。其中金保工程运行费2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0.00万元,居民医疗配套资金48.00万元,银行手续费3.00万元,社保卡工本费3.0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4.0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24.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社保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县社保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县社保局未安排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0 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5.4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40 |
3、公务用车费 | 2.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 2016预算公开部门预算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