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安检擅自营业被罚3万元
4月1日,记者从高坪区公安消防大队获悉,日前,该大队对一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门营业的娱乐场所,开出3万元罚单。消防部门提醒,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检或安检不过关,不准投入使用、营业,违者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日前,高坪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家娱乐场所内无水***、水带等消防设备,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仔细调查发现,该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投入营业。由于娱乐场所是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根据相关法律,对该娱乐场所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马上停业整改。
据了解,目前该娱乐场所已及时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整改,并如数缴纳了罚款。该娱乐场所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牢记教训,严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高坪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说,目前我国对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作出强制要求,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