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加强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纪检组织建设
近日,旺苍县粮食局下发《关于加强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围绕“有党员的企业就有党组织,有党组织的企业就有党的纪检组织”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组织建设。一、规范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设立纪律监督检查小组(简称“纪检小组”),每届任期与企业党支部相同。企业纪检小组受企业党支部和县粮食局纪委的双重领导。二、选好配强企业纪检干部。企业纪检小组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由企业党支部委员担任。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一般在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党员中产生。选举结果报县粮食局党委批准,并报县纪委备案。企业纪检组织成员的调整,需经县粮食局纪委审核和县粮食局党委同意。三、保证企业纪检组织必要办公条件。企业要为纪检小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做到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电脑、有电话、有档案柜等。四、认真履行企业纪检组织主要职责。企业纪检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教育引导企业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企业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模范履职。负责监督本企业党支部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对本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以及县粮食局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粮油收购、粮油销售、储备粮油轮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仓库(油罐)维修改造、粮食保防器材药品采购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开发的监督。负责对本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负责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的监督。负责对本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企业做好抵制商业贿赂等工作。协助企业党支部推进党务公开及库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严肃党的纪律,对违反党的政策、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以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为内容的廉洁文化,引导企业职工不断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县粮食局 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