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加强异地就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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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2016年,青原区医保局对异地就医人员,采取就医前备案、就医中回访、就医后严格审核的办法,从严加强异地就医监管。
医保基金分块统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外出就医人员的医疗情况鞭长莫及,无法实行协同监管,而异地就医医院在接诊全国各地的异地就医人员时,缺少有效的信息来源,无形中异地就医陷入无人管理的地带,2016年青原区规定: 一、凡转往市外就医或因急诊在市外住院就诊的,都要按规定严格备案,以便掌握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医保局完善转外就医申请表,异地就医医院需在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确认其身份并留下医院查询电话。二、在异地就医治疗过程中医保局进行电话回访,治疗终结后,参保患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三、医保局工作人员接受材料后,致电异地就医医院了解参保患者就医情况,对有疑问者,医保局将委托人保健康保险公司进行异地实地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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