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在全省率先出台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政策
近日,成都高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通知》,这是全省首个对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政策。
该通知明确,在成都高新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评价认证”中被认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企业,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是在没有被举报或投诉的前提下,在认证有效期内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二是作为推荐企业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企业“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三是作为推荐企业和个人参评区级以上各类表彰、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四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机构实施“百企千人工伤预防导师培训计划”和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优先考虑对象;五是作为参加劳动关系协调人才培养和现场观摩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优先考虑对象;六是成都高新区将建立社群,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企业、企业家交流学习。而被认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企业,还可享受:纳入信用“红名单”供社会查询应用;符合条件的在认证有效期内免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以及经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有效期可延长至三年等激励措施。
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激发成都高新区各方力量协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有效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水平,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推动打造新时代成都高新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