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福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29号
关于盈福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新圩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对盈福楼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圩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项目名称:盈福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盈福楼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结合建设单位对方案作以下优化盈福楼调整:
(一)负一层平面图:增加人防设施,对地下室车位布局进行调整,车位数不变;
(二)首层平面图:1-2轴交A-B轴的电房扩大;取消1-2交C-B轴的垃圾房,垃圾房调整至9-7轴交C-D轴的位置;31-9轴的商铺取消间隔;首层水电井位置调整;13-5轴交B轴增加一个弱电间;
(三)二层平面图:原整层为商铺,现增加间墙,分隔成三个商铺;(详见单体方案图)
(四)面积指标变化情况:本次调整主要是内部功能及内部间隔布局的调整,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和基底面积均不变。
经审核,调整后的盈福楼单体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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