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290号
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明富路以北的建设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国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
三、修改情况:
1.二期教学区23至26号楼取消,于地块北面增设31号楼(多功能馆);
2.基于上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总用地面积93780.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651.05平方米,基底面积25663.9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1018.62平方米, 容积率1.08,建筑密度27.37 %,绿地率43.35 %,汽车泊位277个(其中地下车位2***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6日(八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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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二期总平面(原审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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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二期总平面(修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