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制造基地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301号
关于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制造基地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华路以东、丽江路以北的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制造基地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南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制造基地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食堂主体建筑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均作出了修改。基于上述调整,总平面图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177393.23平方米,容积率0.801,建筑密度37.8%,绿地率18%。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7日(共十天)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办公室”,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65311
3.电子邮件:feishangzhuzu@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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