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党建项目制度扎实推动党建工作开展
2015年以来,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安排,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在认真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以往党建工作中发现的诸如缺少抓手、效果不实等问题,着力建立党建项目制度,并将之作为党建亮点工作进行锻造和锤炼,通过将党建工作规划为一个个具体项目,通过像抓工程项目一样抓党建项目推进和落实,确保党建工作不抓空,落得实。主要做法:
一、建立党建项目制度
进入2015年以来,随着党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局开始着手建立党建项目制度,安排专门班子,围绕党建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激励5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是:
(一)自主申报党建项目。局属各支部负责党建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各支部于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能,向局党委申报当年度党建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内容、推进措施、进度安排、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等。
(二)集体确定党建项目。各支部申报党建项目后,局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对各支部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评估,从中选择符合年度党建重点的党建项目,并予以立项。
(三)组织实施党建项目。党建项目立项后,明确党建项目的责任单位,并要求责任单位进一步安排好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实施班子,完善推进措施,明确进度节点,确保如期完成项目任务。局党委采取个别了解、专项调度、***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项目推进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规范验收党建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后,要及时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向局党委申请项目验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局党委采取实地评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验收。
(五)据实考核党建项目。局党委根据党建项目实施的完成目标情况、经验推广情况、群众满意情况、上级评价情况等指标的验收结果,对项目实施单位,在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的创新性工作中酌情加分。
二、落实党建项目制度
2015年8月份,按照党建项目制度规定,根据年初确定的规范经办服务的党建重点工作计划,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实施,安排了9-11共3个月时间,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工程,将之作为推行党建项目制度做实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力求实效,到9月中旬,已梳理形成了全局流程事项目录,涉及需再造的流程事项212项,初步再造流程60项。具体举措:
一是明确流程再造责任。建立局分管领导-局职能科室-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流程再造起草人四层级流程再造责任体系,由局分管领导抓总、局职能科室牵头、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流程再造起草人承担具体责任。流程再造过程中,要求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逐一指导流程制定;要求具体起草人员认真研究经办业务,并根据规定的流程格式形成经办流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时完成流程再造任务或制定的流程不达要求的,予以全局通报。二是明确流程再造内容。将局属单位、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事项,均要求再造流程,具体划分为就业人才服务板块、社会保险服务板块、劳动仲裁服务板块、劳动监察服务板块、劳动关系服务板块、人事管理服务板块、行政后勤服务板块七大板块内容,每个板块下,再分设多个小板块若干工作流程,以此形成完善的人社工作流程体系。三是明确流程再造步骤。规划了流程再造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制定流程目录阶段,各单位、科室梳理各自工作事项,由局牵头科室汇总形成全局工作流程目录,该阶段工作已于9月中旬结束;第二阶段是首批流程再造阶段,各单位、科室首批梳理再造10个工作流程,计划9月底完成;第三阶段是完成流程再造阶段,安排10月份1个月时间,要求首批未完成流程再造的单位、科室,在该阶段全部再造完毕;第四阶段是汇总定稿阶段,由局牵头科室负责对各单位、科室报送流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最终定稿。四是明确流程再造用途。再造的流程定稿后,统一印制成册,发各单位、科室学习,并利用莱西市情、劳动保障网站、镇街社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各类载体对外公开。通过内部学习,确保工作人员按流程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减少业务经办的个人自由度和模糊度,降低岗位廉政风险;通过对外公开,提高人社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