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珙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1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万元,下降4.08%。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及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09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07批次,6***2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6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2016年全县共有公务用车33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