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华福周副部长率领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督导组来杭调研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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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10月17日,劳动保障部华福周副部长率领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督导组一行,来到了我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保障站,就我市贯彻落实***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督查。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保障站就充分发挥保障站职能,促进下岗妇女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工作由与会领导作了发言。市劳动保障局陈旦秋副局长作了题为《履行社会保障职能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汇报。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浙江省、杭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大力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十五”期间,我市将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对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采取开办妇女就业专场洽谈会、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等形式,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专门服务。各区、县(市)普遍为下岗失业妇女开展了适应性培训,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教育,讲解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为提高下岗失业妇女就业能力,我市广泛开展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和失业妇女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国际合作项目创业培训。“十五”期间,我市有12.26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参加了再就业培训,其中培训后实现就业6.27万人,有2636名下岗失业妇女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成功率达60%以上。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姐妹帮扶工程”、“创建巾帼再就业基地”活动作为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与市妇联的协作与配合,每年联合举办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培训班、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和手工编织培训班,联手创建“妇女创业实验室”,举办全市手工编织工艺大赛和创业妇女成果展,有力地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十五”期间我市共有40.75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妇女的就业权利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是努力落实妇女社会保障权利。“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全面实施按工资总额征缴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机制、实施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工作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等措施,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时也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妇女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据统计,至2005年末,我市有75.89万名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九五”期末增加一倍;有50.31万名妇女参加失业保险,79.65万名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5.3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7.54万名妇女参加生育保险,均比“九五”期末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期间我市还两次调整、提高了生育待遇支付标准,较好地落实了妇女社会保障问题。 三是着力维护妇女劳动保障权,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十五”期间,我市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舆论宣传力度,积极采取措施,禁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强化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监察方式,加强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违法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对违反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有关规定的案件予以重点查处。 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十五”期间,我们每年会同市贸易、公安、工商、教育、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 “十五”期间我市共查处清退童工318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站(室)建设。“十五”期间,我市按照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地“五到位”的要求,不断加快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208个街道(乡镇)、58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站和服务室,并建立起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实时联网,信息共享。自2005年开始,我市劳动保障基层服务机构向行政村延伸,目前全市已有553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形成覆盖广泛、统筹城乡、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网络。广大妇女不出社区(行政村)就能查询就业和社会保险有关信息,获得相应的服务。(工资处 秦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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