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天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7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3天,优良率为87.10%。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召开全县燃煤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与全县混凝土行业环保治理工作调度会议,对全县12家重点燃煤企业与6家混凝土企业的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督导列入国家“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晨光海德、大桓九宝恩、残疾人联合会纸箱厂、建华管桩及新昊化工进行燃煤锅炉电袋除尘器改造,目前均已完成。对我县5家燃煤电厂的旁路拆除工作进行督导,其中,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11条旁路已拆除8条;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4旁路已拆除完毕;桓台唐山热电有限公司6条旁路已全部拆除;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3条旁路已拆除1条。督促各有关企业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实现对原料场的每天定时喷淋降尘。
此外,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对中心城区(西至唐华路,北至工业街,南至寿济路,东至铁西路)高污染车辆实施区域限行禁行措施。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县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改善,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张运波 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