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农民签署遗体捐献同意书引社会热议
7月30日,本报3版头条以《高位截瘫12年 感恩回报社会救助》为题,刊发索镇李贾村农民高希泉签署遗体捐献同意书的消息后,引发社会热议。记者从县红十字会获悉,已有多名市民表达了捐献意向。
8月7日上午,县红十字会电话响起:“是红十字会吗?我想咨询一下遗体捐献的事情。”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自己妻子今年39岁,3年前诊断为肾***骨转移,生命垂危。看到报纸上高希泉的事迹后,妻子产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在详细了解捐献事宜后,市民与妻子共同签署了《捐献角膜同意书》,“总算是能做点什么。”
8月6日,有市民在桓台政务网上留言:“昨天在网上看了一篇新闻,是一篇桓台的高位截瘫农民自愿捐献遗体的报道,看了很受感动,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都有这样高的觉悟,真的很敬佩,这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勇气,我想咨询一下,我也想加入捐献遗体队伍中,需要什么手续?”在桓台贴吧上,该消息同样引起了热议,众多网友纷纷表示点赞、支持。网友“娜张123”呼吁“为这样好人好事动动小手为他点个赞吧”,网友“李丽8500”表示“真感动,赞一个”,网友“望科学”留言“赞,我也考虑考虑”。
县红十字会会长胡文革告诉记者,遗体捐献对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是高尚人格的体现,不仅是造福他人的善举,同时也体现了市民的文明程度,通过器官的利用使自己的生命光辉照亮别人的生命。遗体捐献登记程序是:户籍在桓台的志愿捐献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县红十字会(在桓台县卫生局办公楼,联系电话8219180)进行登记,填写《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指定相关执行人,在捐献志愿者去世后与县红十字会联系进行捐献。截至目前,全市共实现角膜捐献33例、器官捐献4例、遗体捐献10例。(伊丕香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