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会在农管中心召开
6月1日下午,《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立法研讨会在农管中心召开。据了解,我市于2002年12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2002年12月27日予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实施以来,对于我市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与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我市在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中某些条款的规定与上位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亟需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外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新政策、新规定,亟需在《办法》中增加、充实和明确。
人社局自2010年下半年即开始着手修订《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工作,该管理办法2012年曾经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今年列入我局立法预备项目。该管理办法的施行将对外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起到重要意义。
市法制办梁立群、王汉超、赵慧英等,我局娄渊胜副局长、康中超委员、法规处徐立新处长、就业办柳志亮主任、农村劳动力工作处牛立勇处长等,中心张凯红主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