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榆林市市级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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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83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榆林市市级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榆林市市级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目录主要内容。 12个市级部门和单位保留89项,其他33个部门单位无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均签订了“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承诺书”,做出无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承诺。
二、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凡未纳入清单的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各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受理要件。除清单中保留的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或者盖章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各类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
三、加强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管理。市级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及***、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情况,各相关部门需及时向市“放管服”改革办申请调整完善。
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要以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为重要抓手,依法依规办事要素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消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榆林市市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目录.xls
榆林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榆林市市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目录.xls】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