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已经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5〕30号),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和实施目标
综合运用市场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资本化运作、网络化支撑等手段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众创空间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等优势,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硬件设施与软件环境相结合,有效推动全民创新创业。到2018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专业服务机构或单位,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集成化、网络化、规模化的创新创业平台,全市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业驿站等新型孵化载体达到30家以上,形成5-10个地标性品牌众创空间。
(二)壮大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培养指导有志向、有思路、有点子、有成果、有技能、有干劲的科研人员、返乡人员、企业员工、高校院所师生、复转军人、连续创新创业者、青年劳动者等群体在菏创新创业,全市众创空间累计吸纳、承载各类创新创业人员3万人以上。
(三)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500家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
(四)引进聚集有战略眼光及专业市场研判能力的天使投资等投资机构,培育2家以上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资金管理规模10亿元以上。
(五)建成一支200人规模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10个。
(六)举办创业大赛、创业咖啡、创业论坛、创业沙龙、训练营、展示、路演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80场次以上。
二、责任分解和实施步骤
(一)完善体制机制。
1.督查调度考核。2016年12月前,出台绩效考核及督导办法,制定各单位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2017年6月开始,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完成及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并通报情况(实施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加强政策支撑。2016年12月前,制定、出台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依托众创空间创办企业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国家、省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及创新创业的支持。2017年6月开始,所有支持政策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简化办事流程。对众创空间发起运营单位或众创空间创新创业企业,落实“先照后证”,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依法梳理企业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申请,企业经营范围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2016年6月前向社会发布简化办事流程并开始执行(实施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强化认定管理。在制定完善《菏泽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6年6月开始,每年对市级众创空间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对业绩优秀的众创空间或创客给予奖励(实施单位:市科技局)。
(二)壮大创客群体和导师队伍。
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国企研发人员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国企研发人员在菏转化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对拥有优秀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及创业点子的人员由受益财政以项目形式资助5-10万元,并帮助其融资;对工作关系属于菏泽市所辖范围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职称及社保待遇,允许其正常参与岗位、职称的晋升与评聘,档案工资正常晋级晋档。2016年6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编办、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2.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视为参加实践教育,计入实践学分,为其提供增信担保、低息贷款等融资服务;对开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的允许其免费使用注册所在地科技孵化器场地;对大学生创客承担的科技研发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及菏泽市科技计划。2016年6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驻菏各高校、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3.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2016年6月前,推进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聘任创新创业导师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并执行。“十三五”期间每年引进聘请一批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市场研判能力、战略分析眼光及相关理论基础的创新创业导师,对创新创业群体进行系统、专业、全方位、全过程的遴选和指导(实施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三)整合各类资源。
1.盘活现有资源。大胆打破思想束缚,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创业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效盘活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平台富余或闲置的厂房、中试车间、实验室、办公场地等硬件设施,直接纳入众创空间,为创客科研、交流、营销等活动提供宽裕的物理空间。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提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三年内免交房租、水电等所有费用。对众创空间所需的服务设施、宽带接入等费用和用于创新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由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2016年12月前拉出腾置清单并开始腾笼换鸟(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2.用好公共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数据库、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向众创空间开放,政府以购买服务、奖励、创新券等方式优先对其进行补贴。对于众创空间小微企业使用“菏泽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仪器平台设备发生的费用,以省级“创新券”方式给予60%补助,同一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小微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其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按省定标准给予补贴。2016年12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3.挖掘产业资源。依托生物医药、能源化工、机电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发挥步长制药、玉皇化工、达驰电气、尧舜牡丹、巨鑫源食品、德通新材料等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发展一批优势产业众创空间;紧盯国内外产业和技术前沿,推广壮大先进适用高新技术并以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建设以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网络化、3D打印、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云计算、大数据、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业态众创空间,支撑我市新兴产业及时补位。2017年12月前完成规划布局(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市众创空间投资基金,事前与事后相互兼顾,以无偿资助、购买服务、补贴奖励、贴息补助等形式对众创空间建设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2016年12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调动金融力量。引进、建立一批小额贷、担保、质押等金融机构,为众创空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质押、增信等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众创空间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加大对众创空间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创客予以低息贷款、增信担保。2016年12月前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吸引社会资本。引进一批有投融资经验丰富的天使投资人或其他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壮大一批本地创投机构,将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流向众创空间。2017年6月前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五)提高服务水平。
1.推动创业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引进、组建一批创新创业专业服务机构开办、经营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涵盖创意筛选——指导——分析——论证——支持——孵化各环节的创业服务。2016年12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开展综合服务。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咨询公司等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来菏设立分支及办事机构,为创客空间提供包括法律、政策、金融、市场、信息、技术等专业性服务,积极构建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2016年12月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正式实施(实施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强专业培训。鼓励高校院所及创业大学等社会专业机构开办创新创业培训班,定期邀请创业成功者、专家、学者、天使投资人等专业人士来菏讲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按时向社会发布培训公告,对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农村务工人员等群体无条件免费进行技能及创业培训。2016年12月前开始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拓展交流合作。继续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企”等产学研合作活动,引进中科院、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专家到我市工作、挂职、兼职,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对我市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智力支持(实施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营造众创氛围。
1.组织各项活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咖啡、训练营、论坛、沙龙、讲座、展示、路演、宣传推介等创新创业活动。从2016年6月开始,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菏泽日报社)。
2.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信息媒介,大力宣传众创空间有关政策,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客文化,树立创新创业典型,在社会上掀起众创热潮。2016年6月开始实施(实施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菏泽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