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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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就业,东阳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分别下调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均为用人单位负担,根据每月发生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确定,职工个人不用缴费。过去,工伤保险依据工伤发生的风险程度将划分为四个类别,然后设定了四个缴费档次,低的为0.2%。高的为2%。这次,工伤保险风险类别被细分到了8类,低的为0.2%。高的为1.9%
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过去为0.6%,现为0.5%。生育保险基金的合理结存量是6-9个月的待遇支付额,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在保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东阳市最终确定了调整后的比例。
此次下调也是为了建立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工伤、生育保险持续稳定的发展。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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