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2014年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变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31号)的规定,自2014年起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提高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335.2元。
特此通知
***:关于发布2014年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pdf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4年2月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2:17: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