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圆被征地农民社保梦
“真是没想到,我们被征地后,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参保缴费,政府还给补贴,下个月就可领养老金了”。近日,峡江县巴邱镇北门村被征地农民毛晓英高兴地说。毛女士已满57周岁,以被征地农民身份,一次性补缴了15年40420元的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其余60%由政府提供一次性15年的参保缴费补贴,现每月可领到养老金890元。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峡江县将全县4000余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近年来,随着峡江县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起来越多。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难题,圆被征地农民“社保梦”,该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峡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政策,峡江县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可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上述社会保险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额等于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2%补贴年限,补贴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