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6年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规定,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对2016年受理的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第一批项目经过严格审核、政府决策等程序,确定了拟资助项目名单(详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07月22日止。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和承担单位有异议的,可向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申请不予受理),以便我局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科技创新局和区财政局将联合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另外,根据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关于“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单位,本次取消资助或暂停拨款:
1、欠税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单位,待其补缴税款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再予资助;
2、近三年内有未执行完毕案件且单个案件标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由主管部门致函征询相关法院、仲裁机构意见后,对存在主观故意不履行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定的单位,应认定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资格;
3、近三年内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罚款金额在5万元(含5万)以上的单位,应认定其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暂停其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资格。
联系人:刘静 电 话:26667710 26542090
地 址:南山区政府大楼A1117室 邮 编:518052
***:2016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科技部分第一批)计划表.xls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