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社局七项措施大力推进2013年劳动人事仲裁工作
2013年,泉山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取七项措施,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个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规范仲裁受理程序,使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健全企业工会调解组织,并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台帐的“四有”目标。
二是加大仲裁员、调解员培训力度。组织仲裁员、调解员参加各项培训工作,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调解仲裁工作队伍。
三是妥善处理各类集体争议。建立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对集体劳动争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四是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始终坚持以调为主、多调少裁的原则,多方面寻求调解渠道,多渠道加强部门合作,力求调解结案。对难于调解结案的下达仲裁建议书,努力促成调解。
五是密切部门沟通配合。坚持“三方办案”制度,凡是集体争议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律实行“三方办案”。加强与法院沟通,开展疑难问题研讨,努力实现裁审对接,树立仲裁裁决权威性。
六是继续提升案件结案率,同时提升仲裁工作信息化水平。
七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认真落实《泉山区人社局2013年仲裁业务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以此推动仲裁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