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天一督查,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四风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杜绝“节日腐败”,严厉查处以过节为名滥发津补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务活动饮酒等不正之风。普安县纪委专门研究制定《关于对2017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实行一天一督查,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四风”问题。
组建8个督查组,一天一督查。从县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电视台抽调人员组建8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5名成员。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上路设卡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 于10月1日至8日,对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全县所有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督查。
明确督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督查主要聚焦以下十个方面进行: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贺卡等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以任何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突击花钱,借过中秋节、国庆节之名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网购卡、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财物;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违规停放;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活动;公务活动饮酒;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值班情况。预防与督查并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分工和联系的部门及乡镇(街道)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早提醒。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廉洁检查。在督查结束后,要认真梳理督查记录,撰写督查报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