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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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个人帐户及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定行定点管理,由各社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申报定点门诊单位,各社区共申报45家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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