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三个确保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广覆盖
2012年,邳州市人社局建立市镇两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动员全市重点企业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县、乡镇(系统)、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全市调解组织体系健全。人社局在全市在所辖的27个镇(开发区、新城区、办事处)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设专兼职调解工作人员55人(其中专职人员16人),使镇(开发区、新城区、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庭筹备建设到位,并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对阵地、人员、经费等建设项目予以统筹协调、全力保障;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基层,采取“找***突击查访”的方法,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检查,以“随时提醒的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二是确保乡镇基层调解人员稳定。根据基层人员兼职多、变化快这一实际,及时督促调整、充实乡镇、系统一级的区域、行业劳调组织,确保网络不断线、工作不脱节;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为主,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在接受案件时特别注重细节,敢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时并不回避过去工作中的漏洞,不厌其烦地同争议双方协商沟通,以最大限度达到双方满意。
三是确保劳动争议及时调解仲裁。与工会组织建设同步,强力推进企业劳调组织建设,确保各类企业劳调组织组建率达90%以上,实现“协商不出厂、调解不出镇”,做到“问题不出辖区,力争就地解决”,从而使得大量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仲裁诉讼之外。针对当前劳动争议中因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执行中有遗漏的现象,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细化、通俗化、可操作化,分别指派专业人员同争议双方多次接触,共同学习,以便依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