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四项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期,张家港市人社局在全市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普法宣传。活动期间,走进车站、职业介绍场所等农民工聚集地,发放《致来张家港务工人员的公开信》、《劳动合同法》、《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000份;开展社区咨询、集镇早市咨询3次;举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4期,参加单位250家。
二是推广规范性劳动合同文本。开展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家政服务业等企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检查单位120余家,涉及农民工1000余人。对1家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单位责令整改,对5家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的单位提供了规范性合同文本。
三是开展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服务。选择农民工较多的20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结合用工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提供较为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样本供企业借鉴和参考,指导企业加强职工招用、劳动合同订立、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考勤、参加社保等方面的劳动用工管理,指导企业推进集体协商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结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A级劳动保障信誉等级单位创建活动,在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联系企业中,选取3家企业作为示范企业,认真总结典型事迹,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影响各类企业自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扩大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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