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孙志强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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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权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2021)阳曲县不动产权第0000714号 | 孙志强 | 不动产权证书 | 140****08005GB00125F00050007 | 阳曲县首邑北路御景豪苑5幢1单元102号 | 阳曲县人民法院(2023)晋0122执290—1号 |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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