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高新区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高新区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无锡滨江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3〕15号 | 2023-6-9 |
2 | 关于江阴市探索者生物有限公司抗***新分子药物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3〕16号 | 2023-6-9 |
3 | 关于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钢板剪切加工及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3〕17号 | 2023-6-9 |
4 | 关于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2.5D硅转接板及硅通孔(TSV)技术研发和产线建设、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线建设、三维多芯片集成封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3〕18号 | 2023-6-9 |
5 | 关于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晶圆级微系统集成高端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3〕19号 | 2023-6-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6869417/86869223
电子邮箱:316058085@qq.com
澄高行审环(2023)15号(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无锡滨江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澄高行审环(2023)16号(关于江阴市探索者生物有限公司抗***新分子药物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澄高行审环(2023)17号(关于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钢板剪切加工及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澄高行审环(2023)18号(关于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2.5D硅转接板及硅通孔(TSV)技术研发和产线建设、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线建设、三维多芯片集成封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澄高行审环(2023)19号(关于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晶圆级微系统集成高端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