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
一、办事依据
《关于建立网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的通知》
二、申请及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范围内(含中央、省属单位)工作,持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及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受聘到我市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所需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办理流程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实施机关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受理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途径公交:003路、035路、36路
九、办理收费
不收费
十、申请方权利和义务
申请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办理结果之日起60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于三个月内直接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咨询投诉
统一咨询投诉电话:12333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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