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调低14种国家谈判抗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新确定的国家谈判抗***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通知,降低了硼替佐米注射剂等14种国家谈判抗***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标准调整涉及杨森、贝达、拜耳、恒瑞、阿斯利康、诺华、百济神州、罗氏、葛兰素等9个企业14个品种19个规格的抗***药品,总体降价幅度在3%-7.8%之间。14种国家谈判抗***药品价格将分别在9月1日、9月30日分两批完成调整,调整后医保即按调低后的价格报销。14种原研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降低后,相应品种和规格的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的医保支付标准按仿制药实际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相应品种规格原研药的医保支付标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50号)中相应品种规格的原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废止。
(医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