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报今年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商报讯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按省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对象分为两类
2014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5年1—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该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调整比例按定额或定比
调整比例按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结合的办法。
定额,每人每月按113元计发。
定比,2014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年满75周岁每月加发100元
2015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未达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来源:中山商报 作者:记者黄凡 通讯员李思宇 字数: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