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7所公益性医院、12所公立性医院、52所农村乡镇公立医院构成医疗机构全新布局
12月29日,获悉,我市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全方位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形成7所公益性医院、12所公立性医院、52所农村乡镇公立医院的崭新医疗机构格局。
据悉,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将以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为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以管理体制、运行体制、补偿机制、监管评价制度为重点进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全方位调整了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采取同类合并、布局调整和搬迁改造等办法,实施医疗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形成一个公共卫生中心、一个全地区综合医疗中心、四个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以及若干个特色专科医院。
改革市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医院,即国家明确给予政策倾斜的医院。包括市传染病医院、千山结核病医院、康宁医院、精神康复医院、职业病防治院、中医院和市妇儿医院7所医院。对公益性医院,政府实行全额补贴,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政府全额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医院人员经费、医院建设经费、医院业务经费、医院管理经费等。
改革市属的公立性医院,即指除了公益性医院外,由政府投入、资产国有的医院,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汤岗子医院、市铁西医院、市双山医院、市长大医院、市曙光医院、齐大山医院、东鞍山医院、灵山医院12所医院。政府将对公立性医院实行专项补贴。其中包括对医务人员的保险将按照档案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贴。在医院的重点专科建设、大型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实行专项补贴或定向投入。同时,政府还将新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偿提供给各大医院,作为各大医院的分支机构,并负责首次投入,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置医疗设备。
改革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针对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所属的52所农村乡镇公立医院(卫生院),包括坐落于农村乡镇的县直属公立医院,政府将按照药品差价上浮20%给予补贴。政府定向投入,由医院申请,政府审批,政府采购。
按照国家规定,在所有公益性医院和公立性医院,包括52所农村乡镇公立医院,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总额由政府主管部门按工资、补贴相关政策核定。对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经政府批准可实行特殊分配办法。对市中心医院可按照档案工资上浮20%。同时,所有公益性、公立性医院的药品和器械均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建立与政府统一采购相衔接的配送机制,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加价销售。不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不予补贴。所有公立医院的各项检测费用由市物价部门统一审核,并由物价、卫生部门加强管理,严禁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