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
【桂林日报讯】(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郜雪)7月22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部署下半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据介绍,《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的目标,要求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资金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3%、2%、1%,比例较之前有关规定均提升了一倍;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其他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尽快调整好各级财政科技支出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并在保障好普惠性政策性资金落实的同时,进一步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先进装备、生态食品等优势产业,集中力量精准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对优势产业的支撑能力。
会议强调,下半年科技创新工作要千方百计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力争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40%以上。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培育,全力完成全年新认定182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绩效考评任务。要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集中力量抓好今年9月自治区第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核验工作,力争完成年度任务50%以上,为实现全年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50项以上的目标任务打好基础。要精心筹备自治区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高标准推进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副市长王昕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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