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问题研究
一、推动“四链”深度融合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产业链是由龙头企业牵头进行上下游产业资源整合形成的产业链条,产业是整个生态链条的核心;
创新链是由创新的起点开始,经历多个环节和多种主体,直至实现商业化的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设计开发、试制改进、生产销售、产业化扩散等多个环节,以及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用户等多个主体;
资金链是在整个产业环节过程中获取不同资金支持方式的链条,包含政府科学基金、企业科学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以及资本市场等;
人才链是指在产业链的建设中,各个环节所需要的研发人才、产业人才、社会服务人才等。
“四链融合”的实质是知识、技术、能力、资金、人才、政策等要素的加快集聚并实现共享互联相通,形成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良性循环。
二、当前推动四链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研究占比较低造成科技创新的自主性相对薄弱,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原始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进口端和出口端“断链”风险较大。在创新链的需求端对发达国家出口依赖度较大,高端制造业方面类似问题较为突出。
(二)创新主体与企业协同合作转化机制尚不完善,推进互融互促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综合服务能力支撑不足,部分地区体制机制阻碍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产业创新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
(三)协同配套不健全。创新链各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形成,产业要素、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在区域间流动不畅,对高水平的创新资源集聚力度不强。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承接技术转移的能力未充分发挥。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配套合作不够,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与产业整合功能、中小企业的产业配套跟进能力均需提升。
三、制约四链深度融合的主要体制机制障碍
存在“四链”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体系化创新效能还不高、融合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创新链各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形成。对于县域经济来说中小微企业居多,龙头骨干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体制机制跟实际经济发展形势不能完全匹配,创新作用成效不够显著。
二是“四链”融合存在相互脱节现象,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尚未形成。由于各个链本身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链与链之间的融合交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如人才引进后是否能留得住、用得好;创新成果出来后如何转化运用等问题,“四链”融合本身就是着诸多牵一发而动全身。
三是“四链”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创新运行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对于“四链”融合工作还在探索研究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也需要尽快出台并落到实处。
四、推动实现四链深度融合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建议
(一)保障产业链完善高效,为“四链”融合打好基础。围绕产业链重点、堵点、难点和痛点,构建安全可控、开放包容、协同高效的产业链。立足产业规模发展实际情况,逐步提升上游研发设计环节自给率,提升技术“原创力”和成果“转化力”。
(二)提升创新链的创新能力,为“四链”融合提供动力。坚持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导向,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市场需求,聚焦行业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技术。通过提升创新链科技供给推动传统产业蝶变升级、新兴产业裂变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三)准配置资金链和人才链,为“四链”融合提供保障。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创新人才需求开展调研梳理,做好人才规划和人才计划,加强人才精准引进和全方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聚变,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的耦合匹配和精准对接。坚持长期“扶优扶强”,以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为目标,每年评估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培育库,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以财政资金精准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产业创新链,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给予优惠利率贷款支持,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供需精准对接,助力产业链升级发展。
(四)打好顶层基础,促进政策链、服务链,营造“四链”深度融合。党的领导,营建创新环境。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建成“政策链”。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