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新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第二批)
关于2022年大新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第二批)
为做好我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经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现将符合申领返还条件的第二批共134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6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300)。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举报电话:0771-3631658。
***:2022年大新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
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文件:
2022年大新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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