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加强劳动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效能
今年来,于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劳动仲裁机构队伍建设,使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今年已公正、及时调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51起,涉及劳动者人数656人,为劳动者挽回工资等经济损失227.6万元,结案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快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做实劳动仲裁办事机构。将“劳动仲裁办”、“人事仲裁办”合并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院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6人,固定办案场所100多平方米。
二是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办案程序与制度等,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服务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仲裁队伍建设。首先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根据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通过考录与公开招聘了多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职人员,并从工会、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中广泛聘用兼职人员,充实仲裁队伍;其次,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兼职仲员的聘任、解聘、管理等工作,强化仲裁员作风建设;再次,加大对仲裁员培训力度,要求专、兼职仲裁员每年必须接受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学习,加强与其他县仲裁院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袁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