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与海南省签署跨省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合作协议
5月18日,江西省社保中心与海南省社保局签署了两地跨省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跨出了省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第一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有效推进双方在医疗保险经办方面的合作,方便两地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参保人员就医,经友好协商,江西省社保中心与海南省社保局就双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结算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共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实现双方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记账结算,并委托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对方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进行就医管理、就医监督,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据了解,我省自2010年7月启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立了异地就医周转金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1万人次享受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涉及金额6亿元。但省外异地就医由于医保政策差异大、信息系统难连接、基金结算无保障等原因,一直无法大面积实施。江西省只有南昌、九江、上饶等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周边省份个别地区,甚至是个别医院进行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探索。此次江西与海南作为省级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合作,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必将促进我省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开展,为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