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全市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怀司发〔2021〕10号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局、办、中心,各人民团体: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行政处罚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中共怀仁市委办公室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字[2020]16号)文件,结合我市乡镇改革实际情况,现确认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11个,并予以公布。
何家堡乡人民政府
新家园乡人民政府
吴家窑镇人民政府
金沙滩镇人民政府
海北头乡人民政府
毛皂镇人民政府
亲和乡人民政府
河头乡人民政府
云西街道办事处
云中街道办事处
云东街道办事处
怀仁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