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后公示2016年2月1日至2月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关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批复文件全文链接1佛山市顺德区彩之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本说明书、65万个纸箱、75万个不干胶贴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6号2016年2月1日见***2佛山市顺德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美雅车间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7号2016年2月1日见***3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伦教熙钻分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8号2016年2月1日见***4佛山市顺德区胜业电气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13号2016年2月1日见***5佛山市顺德区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伦教三和兴分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14号2016年2月2日见***6佛山市顺德区精讯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吨黑色金属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伦)环审[2016]10号2016年2月3日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顺管(伦)环审[2016]6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彩之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本说明书、65万个纸箱、75万个不干胶贴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顺管(伦)环审[2016]7号(关于佛山市顺德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美雅车间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顺管(伦)环审[2016]8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伦教熙钻分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顺管(伦)环审[2016]13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胜业电气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pdf
***:顺管(伦)环审[2016]14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伦教三和兴分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顺管(伦)环审[2016]10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精讯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吨黑色金属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