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力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
自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局细化补助标准、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拨付进度,全力支持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在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委托专家组对试点城市开展的中期评估和验收中,我市取得优异成绩。
一是完善制度方案,细化补助标准。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菏泽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菏泽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试点资金具体使用项目。对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30万-100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3-5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对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综合性康复服务中心,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争取中央养老试点补助资金2469万元和省养老试点补助资金1331万元。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之外,市财政在刚性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措资金1143万元用于我市的养老试点改革。扎实做好养老试点的资金保障,确保了在此次专家组验收评估中,资金方面的零失分。
三是及时下拨资金,加快拨付进度。配合民政部门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按照已出台的资金补助办法,及时分配下拨补助资金,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截至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省、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主要用于养老设施改扩建、失老辅具配备、养老信息平台的建设。支持构建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助力我市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