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开展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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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1日发表
市劳动保障局开展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是认真组织好调查摸底。对新产生的低保家庭提供即时服务,并根据低保家庭人员个人信息资料,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且有求职要求的人员,由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分别建立管理台帐。
二是加强职业指导。对求职人员,集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对有求职要求、劳动技能弱的人员要重点进行“一对一”的培训指导和职业指导。
三是开发和储备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开发和储备一批高于本单位区域内有求职要求人数15%的有效就业岗位。
四是帮扶就业同时开展***服务工作。采取市场择业、政策扶持、福利企业、社区就业、登门送岗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就业帮扶;对已就业的低保失业人员,扶上马,送一程,***了解就业后的状况,开展后续服务就业援助工作,避免短时间内再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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