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定点药店和定点门诊申请第一季度受理时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1日发表
关于延长定点药店和定点门诊申请第一季度受理时间的通知
日期:2007-01-15|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保障局于2007年1月6日在《半岛都市报》、《青岛劳动保障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发布消息,从2007年1月起,定点药店和定点门诊的审定改为每季度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由于2007年1月上旬安排了三天休假,并且该消息发布时间为1月6日,致使1月上旬剩下的受理时间已经不多。因此,为照顾广大申请人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07年第一季度受理时间延长至1月3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3:48: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