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国土分局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分局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CCG2016[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软件开发
三、采购内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分局负责管理长港镇、杜山镇、汀祖镇、泽林镇、碧石渡镇、花湖镇、杨叶镇、燕矶镇、沙窝乡的宅基地。辖区面积共512平方公里,宅基地约9.8万宗。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开发土地软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采用MAPGS软件,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并通过规范性检查等。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具备国家测绘甲级资质;
(三)具备第二次土地调查或者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的成功案例。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3月29日-4月5日上午8:00-9:30下午2:30-5:00。逾期概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送到地点: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账号:1759***********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并在备注或附言中一定注明“5010203及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分局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
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胜
联系电话:139****8979
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3月29日